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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接A1版)全體市民要自覺配合單位、社區、醫療機構的愛國衛生行動,確診或疑似的登革熱患者應盡可能住院隔離治療,個別不住院隔離的輕症患者應落實嚴格居家隔離措施。
  二、科學防治、治本清源
  蚊蟲是登革熱傳播的重要媒介,因此滅蚊工作是防控登革熱的重要環節。必須堅持以治理蚊蟲孳生地為主,科學使用化學藥物消殺為輔的原則,做好滅蚊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清除容器積水。我市居民喜種富貴竹、萬年青等水生植物,其養植水體是常見的蚊蟲孳生場所,應定期5天至7天進行換水,並清洗植物根須和刷洗容器內壁,或改用沙子養植,或定期向容器內投放滅蚊蚴緩釋劑,控制蚊蟲孳生。同時註意清除房前屋後的盆罐、塑料桶、飲料罐、竹頭樹洞等的積水,及時處理空調的排水及冰箱底接水盤(桶)的積水等。
  (二)疏通陽臺、屋頂排水口,清除積水防止蚊蟲孳生。單位的消防池應定期投放滅蚊蚴緩釋劑,或放養魚類滅蚊。
  (三)加強下水道管理。對各種排水溝、下水道(含高層建築地下室積水坑)和化糞池,要採取疏通溝渠,改明溝(渠)為暗溝(渠),下水道或化糞池嚴密加蓋等措施,防止蚊蟲飛入產卵孳生。
  (四)加強輪胎管理。輪胎構造特殊容易積水,應儘量室內堆放,露天堆放的輪胎須防雨遮蓋,廢棄輪胎應及時清除。
  (五)整治溝渠和窪地。阻塞的河道或溝渠要有計劃地予以整治,並加強管理,定期清除兩岸雜草和河道污物。加強對城區、城鄉結合部、農村的窪地、水塘的衛生管理,平窪填坑,防止蚊蟲孳生;大、中型湖泊、水塘要定期清除雜草,修整岸邊,並放養食蚊魚類。
  (六)加強建築工地管理。建築工地,特別是地下室積水雜物多,容易成為蚊蟲孳生地,應定期檢查,及時清理。
  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市統一滅蚊行動防控登革熱疫情的通知》(穗府辦函〔2014〕129號)精神,高度重視、加大投入、條塊結合、分工負責。
  (一)各區(縣級市)政府要開展以防蚊滅蚊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運動,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蚊蟲孳生地的綜合整治工作,落實滅蚊經費,同時要做好轄區內中央直屬機關和省、市屬機關單位的檢查督促工作。
  (二)落實街鎮主體責任。各街鎮、社區(村)要加強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著力解決垃圾堆、臭水溝等髒亂差問題;發動居(村)民進行環境衛生大整治,開展翻盆倒罐、禽畜圈養行動,清除室內外蚊蟲孳生地;徹底清除單位、民居房前屋後及樓頂的積水容器和廢舊輪胎、廢棄箱體等蚊蟲孳生地(物);加強對空置房屋和出租戶的衛生督查;要組織好滅蚊藥物,開展統一的殺滅成蚊工作。
  (三)衛生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做好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提供宣傳材料下發各街鎮及各單位,提高群眾防病意識;要及時做好病原體預防隔離工作,強化蚊媒監測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疫點處理的技術指導,監測結果應及時通報給當地政府,嚴防傳染病的傳播、流行。
  (四)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市政設施的維修和管理,消除積水,並督促在建工地、閑置工地、拆遷工地落實防蚊滅蚊措施。
  (五)教育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健康教育,改善學校衛生設施,組織學生積极參加愛國衛生運動,並做好防蚊滅蚊工作。
  (六)旅游部門要督促旅游賓館、飯店和旅游景點的衛生管理工作,清除蚊蟲孳生地和棲息場所,及時殺滅成蚊。
  (七)機場、港口、火車站、地鐵、長途汽車站等要落實防蚊滅蚊措施,殺滅交通工具上的成蚊。
  (八)其他各部門、各單位及駐穗部隊(武警)負責落實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蚊蟲孳生地清除和滅蚊工作。
  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4日
  (原標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防控登革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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